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继子不是亲生的,没继承权!no,no,no!


民间借贷案件
在法院特别常见
欠债还钱天经地义
可是今天的案例有点特殊
债权人因病去世了
他的继子向债务人主张权利
却遭到了拒绝
给出的理由就是
“你不是亲儿子,没有继承权!”
到底继子是否有继承权呢?
快到文中找答案!
2013年11月5日,孙某因急需用钱,从周某处借款2万元,并出具了借条,双方约定月利息1分,宿某为这笔借款提供担保,并在借条上签了字。但孙某一直没有偿还欠款。2019年6月21日,债权人周某因病去世。本来一笔简单的借款,如今变的复杂起来……原来,周某和继子孙某某一起生活,没有其他继承人。可当债权人周某的继子孙某某向孙某主张还钱的时候,却遭到了拒绝,无奈之下孙某某为维护合法权益,将债务人孙某及保证人宿某起诉至鸡东县法院。
法官在查明案件事实后,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,将他们约至法院进行调解。法官把借条出具给二被告时,二被告对借款的事实予以认可,但二被告认为他们是向周某借款,原告是周某的继子,不能够起诉他们,现在周某去世,他们与周某的债务也就应该没有了。原告则认为他是周某唯一的继承人,有权起诉二被告。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,矛盾争议较大。
本案争议焦点是,原告是否具有继承其继父周某债权的权利。法官围绕着这个焦点展开了耐心释法工作。按照民法典规定,债权不因自然人死亡而消失,将作为其遗产按照法律规定由继承人继承;法律规定的具有继承权的子女,包括婚生子女、非婚生子女、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。
二被告在法官的耐心释法后,认可了原告的诉讼主体资格并同意调解,将欠款和利息共计3.2万元当庭给付。这笔多年的借款纠纷在法官的普法释法工作中,画上了圆满的句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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